國家稅務總局鹽津縣稅務局鹽井分局
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送達公告
鹽津滇蜀竹業有限公司(納稅人識別號:91530623MA6Q6WR46E):
因采用直接送達、留置送達、委托送達、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向你單位送達稅務文書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第一百零六條規定,向你單位公告送達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(鹽鹽井分稅通〔2023〕233號)(見附件)。
請你單位及時到我局(地址:昭通市鹽津縣津民路90號)領取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(鹽鹽井分稅通〔2023〕233號)正文,否則,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,上述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(鹽鹽井分稅通〔2023〕233號)正文即視為送達。
如對公告內容不服,應該先完成稅款、滯納金繳納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。在繳清稅款和滯納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擔保得到我局確認之日起,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鹽津縣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(鹽鹽井分稅通〔2023〕233號)
國家稅務總局鹽津縣稅務局鹽井分局
2023年3月2日